雷誅母子(郡人親見)
【原文】康熙乙亥,蘇郡大水,某村有孕婦,以夫臥病乏食,乃抱三歲兒,入城借米,得四斗歸。遇雨困憊,近家里許,不能復負。見一家門首有童子,以米寄之,約其置兒來取。童子商諸母,遂屏匿之。婦畏夫,不歸,且腹中甚餓,遂縊死屋旁。夫失所依,未幾亦死。次年六月,匿米者遷至郡城養育巷,忽作鬼語曰,吾于某處訟汝,即雷部亦告準矣。不三日,雷電交作,提母子于庭中擊殺之,婦死猶抱童子。時康熙丙子年七月初三日也。[按]若據后儒言之,則此母子兩人,不過陰陽不和,偶然震死耳。世人聞之,其心泰然,竟無忌憚矣。
【譯白】清朝康熙乙亥年,蘇郡地區發生水災,某村有一孕婦,因丈夫臥病在床,家中無米下鍋,懷抱三歲小兒入城借米,借得四斗回來。在途中遇到下雨,孕婦身疲力盡,在離家還有一里左右時,實在背不動了。她見一家門前有個小孩,就把米暫時放在那里,拜托他照看一會,約定送了小兒回家就來取。那小孩與其母商量,遂把米藏起來。孕婦丟了米,害怕丈夫責罵,不敢回家,腹中又很饑餓,就在家里吊死了。臥病之丈夫失去依靠,沒多久也死了。第二年六月,藏米的人家搬遷到郡城養育巷居住,忽然被鬼附體說:“我在某處告你狀了,就連雷部也告準了。”不到三天,雷電交加,將那藏米的母子二人提到庭院中擊死,女人死時仍緊抱其子。當時是康熙丙子年七月初三日。[按]若據后儒之看法,則此母子兩人,不過是陰陽不和,偶然被震死罷了。世人聽聞到后儒這種說法,其心泰然自若,對因果報應毫不以為然,其存心行事,依舊肆無忌憚。
摘自安士全書《文昌帝君陰騭文》廣義節錄:雷誅母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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